合肥治理扬尘出新规 建设单位开工要缴防治保证
长线小编 2019-12-02 10:00
安徽商报 合肥网讯(朱栎 姜志远) 从明年1月1日开始,合肥将执行新规防治扬尘。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该市已出台新规整治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产生的扬尘污染。其中包括,缴纳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用金属挡板替代砖墙隔挡、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等。
  据悉,新规将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行经费专户管理制度,这也是合肥首次在治理扬尘方面,实行经费专管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按照新规,建设单位在申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按规定一次性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转付至专用账户;专户资金的使用由监理单位、总承包人共同监管,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对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房屋拆除单位按照拆除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1元的标准,向拆除发包人缴纳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房屋拆除结束前,不得返还、支付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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